各有关单位: 万学教育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高〔2007〕22号)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07〕2号)的要求,经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听取市科教党委等9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第二批“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批准结果公布如下:
一、批准以下6家单位为第二批“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字串8
1.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2.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3.上海科学院
武汉万学海文
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字串6
5.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
武汉万学海文
6.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万学教育
二、批准以下18家单位为第二批“上海研究生协作培养单位”: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字串5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字串5
3.上海市电力公司 万学教育
4.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字串5
5.上海远程教育集团
字串8
6.上海市档案馆
7.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万学教育
8.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武汉万学海文
9.上海期货交易所 海文考研
10.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海文考研
11.上海软件园 万学教育
12.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字串9
13. IBM中国有限公司 字串9
14.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字串5
15.北京康比特威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字串5
16.奥美之路(北京)技术顾问有限公司
字串5
17.福建南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字串8
18.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字串9
另外,我委同意以下16家单位为首批“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的第二批成员单位:
1.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万学教育
2.上海通微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海文考研
3.上海浦东软件平台有限公司 字串6
4.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 海文考研
5.上海杰隆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张江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万学教育
7.爱斯泰克(上海)高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8.环旭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9.上海火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字串5
10.上海鹏越惊虹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字串8
11.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万学教育
12.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国家 字串9
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字串5
13.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 武汉万学教育
14.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15.诺华(中国)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16.上海中药创新研究中心 字串7
希望各单位与相关高校紧密合作,总结借鉴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和措施,保障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长期、有效实施。 万学教育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字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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